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佛府办函〔2018〕770号)、《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细则》(佛科〔2019〕111号)有关文件要求,为构建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技术转移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的技术转移体系,推进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在全市范围内培育一批从事技术转移交易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技术经纪人队伍,决定举办2022年佛山市技术经纪特派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技术经纪特派员,学员名单见附件1。
二、培训方式
线上线下方式结合。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减少人员不必要的流动,严格控制线下培训人数,禅城区属的技术经纪特派员以线下方式参加培训,其他区属的技术经纪特派员则以线上方式参加,各区科技部门协助做好有关培训工作。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2年9月22-24日,共3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培训地点:培训地点和培训安排(线上线下)等后续将以短信或佛山市科技局官网等方式通知。
四、培训内容
包括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概念、企业科技属性提升、企业技术需求挖掘及交易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知识产权及高价值专利培育、科创及数智化转型升级、产业创新分析及科创企业上市孵化培育、科技生态建设等。
五、培训考核及资质认定方式
(一)培训考核:培训考核采取综合考评方式(具体标准见附件2),满分100,考核成绩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资质认定:对培训合格的特派员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将与佛山市科学技术局签订《佛山市技术经纪特派员聘任协议》,颁发“佛山市技术经纪特派员”聘书。
六、培训机构
本次培训委托广东华彻科技有限公司(众科联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负责,具体安排由该公司通过短信通知。
七、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用,交通、用餐、住宿和学习有关资料等费用自理。
八、注意事项
(一)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培训的,须提交书面请假单,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一天。无故缺席的,将取消特派员录用资格,且两年内不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培训人员所属单位如有变更的,须出具单位变更函,说明变更事由并由新的单位盖章证明,尽快向广东华彻科技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
(三)往届续聘的技术经纪特派员请参与线上直播课程并完成课后续聘作业,后续统一发放续聘证书。
九、联系方式
(一)广东华彻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丹,电话:82257681
(二)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戴水祥,电话:83350885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