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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地产
经纪机构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5年第一期)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4-28 14:28 分享至: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市房地产业协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建房规20232号)要求,我局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严厉打击经纪机构不规范经营,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行为。2025415-23我局联合属地区局抽查全市五区18家房地产经纪机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检查情况

(一)通报批评

1.部分房地产经纪品牌加盟店等机构存在交易流程、服务标准、收费详情等公示不规范问题,(德佑)佛山市富乐房地产有限公司、(德佑)佛山市高明区栢林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德佑)佛山市铵铖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德佑)佛山市百正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乐从分公司、(富房)佛山市合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富房)佛山市三水盛泓地产有限公司(乐远)佛山市星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21世纪不动产佛山市爱有家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财富居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市家怡美房产代理有限公司等均不同程度存在此类问题。

2.证照与实际经营不符、从业人员信息超过有效期,中海租售(海五路店)

3.未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佛山市高明区斌鹏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4.代理二手房源未能提供相关委托手续,佛山市昊骏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市汇德房地产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富仁房地产中介服务部、佛山市创好房地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二)通报表扬

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证照齐全、公示规范、手续完、从业人员业务素质较高。如佛山市朴邻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禅城万科广场分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54座首层P2号商铺之三)、(乐远)佛山市钟乐置业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东平社区同庆道29号华润悦里公馆596铺之一)

工作要求

(一)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对以上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根据不同情形采取责令整改信用扣分、行政处罚等处置措施,下一步继续加大力度对本区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检查和整治

(二)“德佑”、“富房”、“乐远”、“21世纪不动产”、“优你家”等房地产经纪品牌的管理方应自觉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经纪机构规范经营的有关规定,强化加盟门店日常管理,切实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杜绝只重加盟不重管理的现象,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佛山市朴邻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禅城万科广场分公司、(乐远)佛山市钟乐置业有限公司继续保持规范经营,不断提升专业服务,树立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良好形象。

、风险提示

请市民自觉选择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的机构,认真查阅房地产经纪机构公示信息,由佩戴实名登记工作牌、信息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提供服务。拒绝与不签订二手房委托合同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合作,并及时向辖区住建部门举报有关情况。

特此通报。


违规房地产经纪机构明细(2025年第一期)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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