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千灯湖创投小镇产业集聚扶持措施》 (南府〔2018〕10 号,下称《扶持措施》,详见附件 1)文件精神, 现将 2019 年上半年千灯湖创投小镇产业集聚扶持资金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凡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期间满足《扶持措 施》中规定的扶持对象,均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料
1.本次政策申报主要针对《扶持措施》第八条至第十三条措施,请符合相关条件的申报主体按照《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千灯湖创投小镇产业集聚扶持措施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2)准备相关材料。
2.请符合《扶持措施》的主体,同时在佛山扶持通进行申请,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
(二)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向区金融办提交书面申请资料→区金融办进行审核→按区级财政资金支出管理要求履行程序→区财政下达经费→拨款。
(三)申报时间 申报工作将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星期五)截止。
附件:
1.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千灯湖创投小镇产业集聚扶持施 (南府〔2018〕10 号)
2.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千灯湖创投小镇产业集聚扶持措 施的申报指南
佛山市南海区金融业发展办公室
2019 年 4 月 3 日
(联系人:陈耀锋,联系电话:86292027,18038829808, 电子邮箱:3057370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