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方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佛山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和书面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和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至9月16日。
联系电话:0757-83035526。
电子邮箱:swj_yangzheng@fscom.foshan.gov.cn。
附件: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方向)分配方案.doc
佛山市商务局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