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省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市自2017年起已全面构建市、区、镇(街道)、村(居)四级河(湖)长组织体系。近期,因人事变动,对部分河长进行了调整更新。现将佛山市市级河长名单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我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进行监督,共同推进江河湖库保护和管理工作。
一、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
市总河长: 唐屹峰(市委书记)
市副总河长:白涛(市委副书记、市长)
二、市级河长名单
联系电话:0757-83038119
佛山市河长办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