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环保企业及组织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壮大发展环保产业,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合《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环保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南府〔2023〕192号)有关要求,2024年5月6日起,我局于“佛山扶持通”平台受理环保产业扶持和奖励项目申报。请各有关单位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http://www.fsfczj.gov.cn),根据时间及项目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申报流程如下:
1.申报单位需于2024年6月7日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线上提交项目申请及相关附件;
2.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审核申报项目,期间联系申报单位核实项目信息、补充相关材料,提出审核意见;
3.申报单位收到同意申报的通知后,打印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加盖公章、整理成册),于2024年6月21日前提交到单位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经济发展办公室进行初审(预计5个工作日完成);
4.初审完成后,申报单位于2024年6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送到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终审;
5.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网站、“佛山扶持通”平台公示项目审核结果。
如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我局科技产业股咨询(联系电话:86338750、86338751)。
附件2:佛山市南海区环保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扶持奖励申请表.doc
附件4:《佛山市南海区环保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政策解读.zip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
2024年4月30日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环保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南府〔2023〕192号)政策原文:
http://www.nanhai.gov.cn/fsnhsthjj/gkmlpt/content/5/5870/post_5870588.html#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