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佛山市防范和

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公告


  佛山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由原佛山市金融工作局调整为佛山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公告。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