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地址:《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我市全面启动实施《佛山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推进全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努力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健康保驾护航。
一、围绕五项制度实施综合改革
我市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省级联系试点城市,为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市医改办制定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了对市直属、区属和镇(街)举办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机构开展综合改革。2017年全面启动推开全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突出强调了十六项重要举措和计划,全面实施和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管制度等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为增强改革的可操作性和着眼于制度建设,《实施方案》以附件的形式对文件中涉及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作了分工安排,提出了15项具体的改革内容,明确了负责部门和完成时间。今后具体的改革配套政策将会相继出台。
二、综合改革聚焦四大亮点
在16项改革措施中,今年我市将重点推开以下四方面的改革内容。
一是全面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我市提出全面取消药品、医用耗材加成与调整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同步进行。通过取消加成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检验项目价格,腾出空间用于调整提升包括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床位费、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并提出财政补偿和医保报销的衔接,实现“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目标,确保总体上群众负担不增加,医院运行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通过结构调整,综合施策,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建立起以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的新补偿机制,促进公立医院良性发展。
二是加强医保管理职能,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按照省综合医改的要求,设置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承担医疗保险管理、药品集中采购管理等行政职能,以及基金支付和管理、药品采购和费用结算、医保支付标准谈判、定点机构的协议管理和结算等经办职能。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医保对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控制作用。在总额控制的基础上,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建立有效的医保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医保基金绩效和管理效率,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
三是探索开展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链改革。贯彻落实药品购销的“两票制”,探索开展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供应链改革,鼓励各区和各医院对药品探索联合组团采购,降低药品价格,发挥“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降价”的作用,提高议价能力,提升议价效果。在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的主导下,全市公立医院纳入药品和医用耗材统一配送改革,实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统一目录、统一配送、统一采购、统一预算、统一结算、统一让利。进一步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虚高价格,腾出的空间,用于实现医疗服务价格的结构调整。
四是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我市着力创新,结合实际,提出鼓励公立医院在符合有关规定和保障国有资产的前提下与社会资本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加快形成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优势互补、良性竞争、分工协作、健康发展的新格局,丰富医疗服务供给,满足群众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