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工作相关安排的通告
各申请人:
为进一步规范佛山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管理,优化考试服务流程,提高考试工作效率,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及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申请
申请人须通过“广东省特种设备电子监管系统”(网址:https://amr.gd.gov.cn/tzsbout/qyfw/#/home)提交考试申请,我局将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预约。申请材料经审查通过后,申请人须按系统指引,及时预约考试时间及地点。预约成功后,请密切关注系统通知,按时参加考试。未按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二)参加考试。申请人须按预约时间到达指定考点,遵守现场签到、候考及考试秩序,服从考评人员管理。考试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若出现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申请人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等指定渠道查询考试成绩。
(四)补考安排。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第二十一条“考试成绩有效期1年。单项考试科目不合格者,1年内可以向原考试机构申请补考1次。两项均不合格或者补考不合格者,应当向发证机关重新提出考核申请。”,自2026年3月1日起,我局每年集中组织两次补考(分别集中安排在6月和12月,具体时间由考试机构另行公布)。
三、证书发放与查询
(一)证书领取。考试合格并经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通过“粤省事”平台申领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信息查询。证书信息可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https://cnse.samr.gov.cn/info-pub/pub)查询。如遇信息不符,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四、责任义务
(一)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采用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证书的,将依法依规撤销其证书,并纳入信用记录。
(二)考试机构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本通告要求组织实施考试,确保考试安全、规范、有序。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相关考试指引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