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对“佛山市‘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实施采购,有关采购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佛山市“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编制
二、服务机构资格条件
(一)承担采购项目的服务机构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
(二)服务机构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无失信黑名单信用记录)。
三、采购项目需求
(一)服务具体内容
1.开展佛山市“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形成专题报告。
2.开展佛山市“十三五”期间创新驱动发展“八大举措”指标分析评价研究,注重横向、纵向的对比分析,特别是与省内其他主要城市的对比,形成专题研究报告。
3.开展佛山市“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4.开展佛山市“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立足佛山实际情况,注重与国家、省科技规划相衔接,形成佛山市“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建议稿。
(二)项目报价要求
预算报价以人民币为报价货币,项目总价不高于人民币100万元。报价中包含但不限于专家费、人员费、交通费、会议费、管理费、培训费、组织评审费、税费和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三)相关工作要求
1.服务时间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在6个月内完成“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十三五”期间“八大举措”指标分析评价研究报告、“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前期调研和“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建议稿初稿;随后根据需衔接的相关规划出台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建议稿的修改完善和定稿工作。
2.根据采购项目需求,遴选将优先考虑具有承担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或科技规划编制工作经验、或具备一定程度的省内外科技数据资源的服务机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项目工作组负责人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最新的科技政策,具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生产实践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直接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工作。任何挂名或不担当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4.工作方案中应包括项目预算报价(含支出预算明细)、以及针对不同的服务内容所相应制定的具体工作举措、人员组成、进度安排等内容。
四、其他补充说明
我局拟委托1家服务机构开展上述规划编制工作,请有意向参加遴选的单位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含预算报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机构资格条件”证明、单位类似项目历史经验证明、项目工作组负责人资质证明等),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各一式一份,于5月28日下午17:00前提交至综合规划科(电子版请发至邮箱zhghk@fskjj.foshan.gov.cn)。电子版包括工作方案的Word文档,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方案及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电子版。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综合规划科:0757-83362753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1楼1108室
六、监督与投诉
佛山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综合派驻),联系电话:83994765,投诉邮箱:jjjcz@fsiit.foshan.gov.cn。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