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交通运输局:
现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国际船舶运输及内地与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相关审批备案事项的通知》(粤交水函〔2019〕123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交办水函[2019]681号.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国际船舶运输及内地与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相关审批备案事项的通知.pdf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