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428号)《关于开展农业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构建农业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粤农农函〔202087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南海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制定了《佛山市南海区农业机械报废专项补贴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问:政策制定的目标任务有哪些?

答:通过区级出台惠民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辖区内在安全隐患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实施报废拆解进一步加大安全性能低、耗能高、污染重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强化源头治理,减少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高效发展,进一步构建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问:哪些机具种类可以申请报废补贴?

答:《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并且要申领牌证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

问:哪些机主可以申请补贴

答:(一)南海区内注册登记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所有人。

注册登记”指车辆所有人在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核发有相关牌证,在“广东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内有记录信息、车辆状态为“正常”的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

  1. 南海区户籍未注册登记的拖拉机所有人(含曾注册登记,申请补贴时车辆处于注销状态的拖拉机所有人)。

注销状态”指车辆在“广东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内有记录信息,但车辆状态为“注销”的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车辆被注销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所有人在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办理了注销登记手续,并交回相关牌证的车辆;二是对长期脱检的车辆,农机监理部门依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统一登报公告注销,并在上述系统办理了注销手续的车辆。

未注册登记的联合收割机不纳入补贴范围。

问:报废老旧农机是强制还是自愿的?不愿申请办理报废有何损失?

答:本项报废补贴工作坚持“机主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针对部分无牌无证、脱审车辆违规上路等情况,区农业、公安部门自2021年以来大力开展拖拉机联合执法整治,一经发现拖拉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实施查处;被查扣车辆若不能提供有效来历证明,到期将会被拆解处理,无法返还,车主将遭受一定经济损失。因此,建议车主在政策补贴期限内,对牌证不齐等隐患拖拉机积极申请办理报废。

问:申请补贴有哪些条件?

答:参考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报废技术条件,相关报废农机的使用年限为:小型拖拉机10年、大中型拖拉机15年、履带拖拉机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12年。

对未达报废年限但已停用闲置,或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的农机,允许申请补贴报废。

  1. 补贴报废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

  2. 已注册登记的农机需要提供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核发的牌证。

  3. 无牌无证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并出具相关证明。

  4. 机件严重缺失,改装、拼装或来历不明机具不予受理。

问:如何办理补贴申请,具体流程?

答:机主向镇(街道)农业部门申请报废旧机→企业派拖车上门回收农机镇(街道)监销旧机拆解处理有牌证的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机主账户(具体参照“操作程序”部分)。

问:补贴标准是如何设定的,有何依据?

答:(一)参考《关于开展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的通知》(粤农农〔2020110号)中的广东省农机报废补贴额标准;(二)参考调研期间二手手扶拖拉机(12-15马力)市场私下交易转让价格每台约3500-5000元,具体视车况而定;(三)参考调研期间废品回收市场废旧钢铁回收价格(每吨约3000元),并结合拖拉机运输机组实际总重量(约1.125吨)确定。

南海区上路行驶的拖拉机大部分为12马力手扶拖拉机,目前该类型拖拉机自行处置(转让或作废铁变卖)以低价估算可达3500元左右,为鼓励和调动机主积极报废,区级配套报废补贴标准需持平或稍高于上述标准,故拟定为3000—3500元,拟按牌证手续齐全的拖拉机运输机组每台补贴3500元、无牌无证拖拉机运输机组每台补贴3000元。部分手续齐全的拖拉机可同时申请中央财政报废补贴。

问:申请补贴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一)无牌无证的车辆,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申请办理须出具由村委(居委)加具意见的《关于自有拖拉机的情况说明

(二)已注册登记的车辆拆解后,须持相关资料到区农机监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三)报废车辆需运至区内定点回收企业拆解,具体由镇街农业部门联系回收企业上门拖车。具备相关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有两家:(1)佛山市南海瑞泰机动车报废有限公司;(2)广东赢家汽车拆解有限公司。报废旧机产生的拖车及拆解等费用由回收企业承担。

(四)补贴资金的兑付由区农业部门按相关规定分批次集中办理,资金直接拨付机主账户,至少每季度足额兑付一次

(五)在20216月前已由属地镇(街道)摸查登记的农机申请报废补贴的,优先实施补贴。

(六)对虚假报补等骗套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严惩违规主体。

问:本政策与中央财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有何不同?

答:本政策是由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南海区户籍机主、在册机主申请报废老旧农机给予适当补助。本政策补助标准高于中央财政农机报废补贴标准,更有助于提升机主报废老旧农机的积极性。若报废农机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相关政策同时申请办理中央财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含报废补贴与更新补贴两部分)。办理申请时可详询镇(街道)农业部门工作人员

问:文件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有时限吗?

答:南海区农业机械报废专项补贴政策实施时限暂定三年2021101日起2024930止。具体以《农业机械报废补贴申请表》中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盖章确认时间为准,在本方案实施前、补贴时限结束后自行报废处理的农机不纳入补贴范围。


政策文件: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nyncj/zwgk/content/post_50424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