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学技术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深入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若干措施》《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深入推进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若干措施(试行)》,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有序开放共享,持续提升科技资源配置与使用效能,深度释放科研仪器设备服务产业发展的潜力,现开展2026年度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信息采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放共享范围
(一)政府资金全资或部分出资购置、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及以上的科研仪器和实验、分析、检验检测、试验设备,在满足本单位使用、科研规定机时外尚有空余机时的,原则上应参与本次开放共享信息采集工作。
(二)财政资金购置的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科学仪器设备以及自有资金购置、建设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以自愿原则参与本次开放共享信息采集工作。
二、填写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数据底表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填写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数据底表(附件1),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市科技局收集汇总后同步发布至佛山市科技数据大平台(https://www.fskjdata.cn/)和市科技局官网(http://fskjj.foshan.gov.cn/)的“佛山市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联盟专区”。
三、报送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典型案例
各单位如有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典型案例或对科研仪器共享工作的建议意见,可填写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情况表(附件4)并提交至指定邮箱。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区科技部门协助发动并落实上述工作。
(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科研仪器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并做好上报数据支撑材料的存档工作。
(三)注意涉密仪器及其信息不能公开发布。
(四)收集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实验室工作科,电话:83997298
邮箱:kjjluodl@fskjj.foshan.gov.cn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