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发展医药健康产业的战略决策,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着力构筑高技术、高成长、有规模的产业新支柱,加快推进佛山云东海医药健康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建设,全链条推动医药健康产业全面、高质量、可持续快速发展,打造医药健康产业创新高地,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佛山云东海生物医药产业园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下称本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4年10月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广东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4〕11号),提出要加大创新药械全链条支持、推动创新药械在粤产业化、加强重点药企招引和梯度培育,同时提出要促进广州国际生物岛、广州科学城生物产业基地、佛山云东海医药健康产业园等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做大做强做优做精,形成特色鲜明、规模效益显著、辐射带动效应明显的生物医药产业园区。为进一步加强佛山云东海医药健康产业园产业集聚效应,切实将产业园打造成为全省标杆性的医药健康产业园区,结合园区发展实际,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制定了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主要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动广东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促进佛山云东海生物医药产业园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动核医疗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30)的通知》、《深圳市全链条支持医药和医疗器械发展若干措施》、《珠海市促进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修订)》、《中山市支持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深圳市龙华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三、制定过程

  制定过程中,佛山高新区管委会系统梳理国家、省及各主要地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针对产业园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充分论证研究,并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四、政策主要内容

  本办法分为五章,包括总则、自主创新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大做强产业园内企业品牌、打造专业化服务体系、附则,全文共二十一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至第三条)。阐述了本办法的制定目的、资助的产业范围、扶持对象及条件。

  第二章“自主创新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第四条至第十二条)。第四条支持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研发生产。第五条支持中药配方颗粒企业发展壮大。第六条支持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研发生产。第七条支持体外诊断试剂研发生产。第八条支持支持新药研发生产。第九条支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化妆品在园区生产上市。第十条支持宠物药械产品在园区生产上市。第十一条支持核医疗产业发展。第十二条支持企业(机构)进行资格、规范认定(证)。

  第三章“做大做强产业园内企业品牌”(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第十三条支持产业园内企业产业化发展。第十四条支持企业委外生产。第十五条支持企业对外提供生产服务。第十六条支持产业园内医药健康企业开展技术改造。

  第四章“打造专业化服务体系”(第十七条)。主要通过金融服务手段加强企业服务(股权投资、“补改投”、科技保险补贴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一条)。明确连续资助的延续性、累计资助上限、本办法解释和实施主体、资金来源、施行时间、有效期及其它需补充说明的事项。

  五、实施日期和有效期

  《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