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粤财金〔2020〕11号)转发你们。请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审计署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财金〔2020〕5号)及粤财金〔2020〕11号的要求,做好我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申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及时申报企业贷款贴息资金,于2020年4月20日前将本地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申请材料(包括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2020年1月1日后疫情防控期内新生效的贷款合同以及贷款发放凭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报市财政局(外经金融科)。
各区财政局开展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均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进行申报审核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朝祥,83282624。
佛山市财政局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