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第3号


  为畅通群众向人民监督员反映情况的渠道,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司发〔2021〕7号)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将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特此公告。


  附件: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联系方式.pdf





广东省司法厅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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