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14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做好申报与监测工作,认真核实涉及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申报与监测企业使用国家或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情况,加强与本级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税务部门的沟通联系,不得推荐存在违法记录且尚未完成整改的企业进行申报。请各区认真指导申报与监测企业通过省农业产业化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gdnyjy.org/nyjy/login.html)填报电子资料并做好纸质材料组卷工作,于4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四份连同区农业农村局推荐文件及电子扫描材料报送我局农村经济发展科。
(联系人:杜俊球、谭晓慧,联系电话:8328 0949、8328 9965,邮箱:
ncjjfzk@fsny.foshan.gov.cn)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14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