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区级支行,佛山物资集团:
为贯彻落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早稻收购工作的通知》(粤粮调〔2024〕100号)精神,切实抓好早稻收购工作,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开展早稻收购是稳定全市粮食供给,保障种粮农民利益的重要抓手。各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做好夏季粮油收购的各项要求,将早稻收购作为全年粮食收购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抓实。要结合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有关要求,压实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合力做好早稻收购各项准备,不断提升为农服务水平,确保我市早稻收购各项工作有序平稳。
二、加强指导,优化服务。各区、各部门要按照“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的总要求,进一步优化为农服务措施,支持、引导多元主体踊跃入市收购,督促其做好粮食收购各项准备、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做到粮食收购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要主动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粮食收购的信贷支持,多渠道保障收购资金需求。鼓励储备粮承储企业结合收储备、轮换,积极探索“订单收购”等收购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适当增加本地优质稻储备。
三、强化预警,有效应急。要密切跟踪粮食市场动态变化,紧盯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强化早稻市场价格预警监测,积极做好政策性收购兜底准备,全面满足农民售粮需求。要重点关注今年我市连续暴雨、强台风极端天气对早稻生产、收购的影响,提前研究制定应急预案。遇到极端天气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减少灾害影响。
四、从严检查,维护秩序。要压实属地监管责任,结合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粮食购销季度巡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工作开展,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飞行检查 ”“12325、12315热线举报”、信息化监管等方式,从严开展督导巡查,突出抓好粮食收购和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粮食流通各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各有关单位严格落实粮食收购各项政策措施,坚决杜绝农民“卖粮难”现象,切实维护种粮农民利益和粮食经营者合法权益。
五、坚守底线,确保安全。要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早稻收购全过程,重点加强粮食出入仓作业、烘干、有限空间作业、外包人员管理等环节和区域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风险,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早稻收购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财政局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佛山市分行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