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发改电力函〔2024〕6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各发电企业: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广东省供用电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电力设施保护长效机制,防范外力破坏造成的停电事件,保障全市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及电力可靠供应,我局会同佛山供电局制定了《佛山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指引(试行)》,请各区、各有关单位督促相关行业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企业参照执行。

  附件:佛山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指引(试行)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