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储备项目征集工作
助力大规模设备更新的通知
市有关单位,各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储备项目征集工作 助力大规模设备更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为助力大规模设备更新,2026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征集范围包括4大类,分别是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先进节能技术应用示范项目、高效节能装备制造产业化项目、公共机构节能示范项目(详见附件1《通知》)。
二、申报条件
(一)独立申报。申报主体须为佛山市内的独立法人,其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报主体为节能服务公司,且无严重失信行为。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符合支持范围和资金投向,并履行项目审批手续。项目已完工、试运行、投资额完成率超过80%的项目不予支持。已获得国家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支持。
(二)联合申报。设备生产厂商、地方国企总部、节能服务企业、工业园区管委会、国有平台公司等具备项目管理权限或资质的第三方单位作为申报主体,以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为载体,统筹实际用能单位申报。联合申报项目及其子项目均须履行项目核准、备案等项目审批手续,申报项目建设内容应覆盖各子项目建设内容。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请各区结合前期工作基础积极组织项目申报。请各区按《通知》要求,积极发动组织本区域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
(二)请项目单位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申请报告。请项目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向项目所在地区发改局提交《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模板)》(附件2),内容包括:
1.盖章纸质版一式三份;
2.与盖章版一致的PDF版;
3.与盖章版一致的Word可编辑版;
4.电子版光盘1张,光盘上注明“项目单位+申报项目名称”。
(三)请各区、市有关单位分别组织申报。请各区发展改革局承担属地责任,确定一名工作负责人,组织并汇总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项目报送;请各区发改局对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初审,确保申请报告符合《通知》要求、纸质盖章版与电子版一致,于7月4日前汇总报送我局。请市直工业、建筑、交通相关领域主管部门协助转发通知并组织本领域项目申报。
(四)其他。其他事项以《通知》为准。
附件:
1.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储备项目征集工作助力大规模设备更新的通知
2.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模板)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16日
(联系人:梁启炜,联系电话:8303 6232,电子邮箱:xnyhjnk@fsdr.fosh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