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顺德区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2022 年版)》的通知
顺发改通〔2023〕2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市垂直管理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以及行政管理的实际情况,现决定废止《顺德区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2022 年版)》(顺发改通〔2022〕39 号)。该办法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