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张槎街道饮食文化产业发展及对外推广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禅张办〔2022〕31 号

各有关单位:

   《 张槎街道饮食文化产业发展及对外推广扶持办法(试行)》业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 疑问,请径向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2213007。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办事处

 2022年12月30日



张槎街道饮食文化产业发展及对外推广扶持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传承和弘扬张槎饮食文化,鼓励、推广张槎饮食文化发展,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进实施人才工程,传承弘扬饮食文化

   为深入推进饮食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传承弘扬粤菜文化,由饮食协会牵头开展烹饪技术技能培训,每年开展不少于三期“师出张槎”厨师培训班,培训不少于150名学员。推进多层次培训,扩大培训规模,兼顾中长期培养和短期培训,适应不同层次技能提升需要,开展初、中、高级相关技能培训。创新培训方式,以烹饪技能培训为主,延伸拓宽餐饮管理、茶艺品鉴、粤菜文化等课程学习,进一步提升职业技能水平。

   二、建立专业化培训基地,带动名师名厨效应

   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艺传承,建立专业化、市场化的培训中心,带动名厨名师培训效应,推进厨师培育工作。统筹利用各类培训资源,推动培训机构提高厨师培养能力。持续从培训质量高的培训机构和餐饮行业企业中建设厨师培训基地和大师工作室。符合条件的扶持建设为省、市级培训基地、大师工作室。依托佛山市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开展线上培训与线下实训相结合的“互联网+”培训服务。

   三、优化特色餐饮街区,打造品牌美食集聚区

   依托西华里张槎饮食文化城,持续打造集美食、旅游、休闲、养生保健于一体的特色餐饮街区。依托佛山创意产业园,持续通过“饮食文化+园区”形式,打造佛山最有规模的、最有影响力的美食集聚区。吸引张槎周边的食客寻味张槎,全力打造张槎饮食名片,推动本地文化产业发展。发挥饮食文化产业集聚效应,扶持餐饮业品牌化、特色化发展,促进餐饮行业和美食集聚区发展壮大。提升餐饮业整体形象和氛围,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知名餐饮品牌连锁企业。按照《佛山市粤菜(名店、名菜、名点)品牌建设管理办法》协助开展辖区名店名菜名点品牌申报认定,鼓励餐饮企业争创中国餐饮百强、绿色饭店等服务品牌。

   四、深化“美食+乡村文化旅游”发展模式,展现本土餐饮文化内涵

   依托乡村旅游资源,挖掘乡村粤菜美食,优化制作《张槎美食地图》,推出美食旅游精品线路,与周边餐饮商圈串联形成美食文化产业链条,打造成美食文化地标,展现本土餐饮文化内涵,树立美食文化品牌、繁荣饮食文化事业,进一步提升张槎粤菜文化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五、设置专项扶持资金,扶持饮食文化产业发展

   根据调查研究情况,结合街道工作实际,针对性提出街道饮食文化产业配套扶持政策,并做好年度预算及组织实施,由街道财政办统筹保障扶持资金落实,由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做好政策咨询和申请审批。

   (一)专项资金规模及管理使用原则

   1.专项资金设置。专项扶持资金的发放为“当年申请,下年发放,先到先得”,当年评审通过的专项资金总额(≤100万元)将纳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

   2.管理和使用原则。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原则为“公开、公正、突出重点、注重效益”,均按照“自愿申报、街道评审、科学决策、绩效评价”的模式,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专款专用。

   (二)扶持对象资助条件和资助方式

   1.扶持对象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辖区内登记注册,致力于饮食宣传推广的个人或单位。

   2.申请扶持须具备的条件

   符合国家、省、市和区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方向,产生较好社会效益。申请单位或个人没有失信记录,知识产权无争议,无违规违法记录的项目。申请单位或个人应积极参与政府举办评比活动。

   同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申请单位或个人参加国家、省、市、区级评比或技艺比赛获得奖项。

  (2)申请单位或个人参加本街道组织举办的与美食文化相关的各类评选、评比活动中获奖。

  (3)建立区级、市级、省级“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或厨师培训基地的。

   3.资助方式。专项资金采取补贴的资助方式,鼓励引导张槎饮食文化推广,资助范围如下:

  (1)申请单位或个人参加国家、省、市、区级技艺比赛获得奖金的,按赛事主办单位所发放对应奖金金额的50%进行补助。每年补贴不超过3个(以申报顺序为准),每个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

  (2)参加本街道组织举办的与美食文化相关的各类评选、评比活动获得前三名的,分别获得一次性补贴0.5万元、0.3万元、0.1万元。

  (3)建立区级“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或厨师培训基地的,每个补贴5万元,建立市级“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或厨师培训基地的,每个补贴10万元,建立省级“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或厨师培训基地的,每个补贴15万元,每年补贴不超过3个(以申报顺序为准)。

  同一单位或个人同时符合以上两个资助范围的同一对外推广项目,只可申请其中一项资助。申请单位或个人须征得合作单位或个人的书面授权同意,补助金额划拨至申请单位或个人帐号。

  (三)资金申请和审批程序

   1.申请

   申报扶持项目补贴需提供资料如下:

  (1)申报表;

  (2)张槎街道饮食文化产业发展及对外推广扶持资金使用承诺函;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参赛证件或有关佐证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5)申报活动项目的现场高清照片、视频及媒体报道记录;

  (6)申报材料活动开展的相关资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须在项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张槎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提供书面申请资料及各类有效证明文件受理申报。

   2.审批、发放

   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于收到项目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审核后,所需资金由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申报列入下一年部门财政预算中,并于下一年向项目申请单位或个人划拨专项资金。

   六、附则

  (一)本办法由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