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美川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谭静文执法申告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本管理中心根据申告人谭静文提供的工资收入材料,于2025年10月13日作出《补缴住房公积金确认函》,计算出应补缴住房公积金为2268元,其中申告人应补缴住房公积金为1134元,你单位应补缴住房公积金为1134元。因通过邮寄、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函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补缴金额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7天内提出异议并提供有效反证。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6日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岭南大道2号佛山新城中欧中心E栋4楼(北面E3电梯厅)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12329、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