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融芯智感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刘昶:

    因无法联系上你方,无法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履行协议书面决定书》(佛科函〔2024〕128号),现我局依法进行公告,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我局领取《履行协议书面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请你方在收到该《履行协议书面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返还项目财政经费310.596575万元人民币。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佛山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1号佛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7-83382285),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0757-83366392。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2楼1203室。

    特此公告。


    附件:履行协议书面决定书(佛科函〔2024〕128号)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