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扶持奖励办法》(南府办〔2018〕34号)的有关规定(详见附件1),为充分发挥环保政策扶持作用,现组织受理2019年度环境保护扶持奖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及时间

1、7月31日前,登录“佛山扶持通”(http://www.fsfczj.foshan.gov.cn),根据所申请扶持奖励项目的要求,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2、8月1日-8月10日,平台受理后,申请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申请材料(一式四份,加盖公章、整理成册,原件备查),送所属镇街环保部门初审。

3、8月31日前,申请单位送申请材料及镇街环保部门初审意见送至区环保局复审。

4、平台公示审核结果。


二、镇街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桂城街道环保办       86770903


九江镇环保办          86553185


西樵镇环保办          86862172


丹灶镇环保办          85413010


狮山镇环保办          86681971


大沥镇环保办          85512768


里水镇环保办          85683881


三、注意事项

1、申请单位和个人须在流程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提交资料,逾期不报或不提交相关相关资料,视为放弃。

2、申请单位和个人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3、所有申报材料申请单位和个人自行留底,我局受理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如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我局咨询(联系电话:86226021)。


附件:

1《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扶持奖励办法》

2.《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扶持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3.申请材料清单


佛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南海分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