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扶持奖励办法》(南府办〔2018〕34号)的有关规定(详见附件1),为充分发挥环保政策扶持作用,现组织受理2019年度环境保护扶持奖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及时间
1、7月31日前,登录“佛山扶持通”(http://www.fsfczj.foshan.gov.cn),根据所申请扶持奖励项目的要求,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2、8月1日-8月10日,平台受理后,申请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申请材料(一式四份,加盖公章、整理成册,原件备查),送所属镇街环保部门初审。
3、8月31日前,申请单位送申请材料及镇街环保部门初审意见送至区环保局复审。
4、平台公示审核结果。
二、镇街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桂城街道环保办 86770903
九江镇环保办 86553185
西樵镇环保办 86862172
丹灶镇环保办 85413010
狮山镇环保办 86681971
大沥镇环保办 85512768
里水镇环保办 85683881
三、注意事项
1、申请单位和个人须在流程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提交资料,逾期不报或不提交相关相关资料,视为放弃。
2、申请单位和个人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3、所有申报材料申请单位和个人自行留底,我局受理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如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我局咨询(联系电话:86226021)。
附件:
1《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扶持奖励办法》
2.《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扶持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3.申请材料清单
佛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南海分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