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锐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25年6月职工反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你单位没有按法规规定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本管理中心于2025年6月19日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于2025年8月23日公告送达你单位)。

  本管理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十四条、第三十七条规定,于2025年9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因通过邮寄、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9月18日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基一路14号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德管理部;联系电话:12329、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