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国艺:

  你向本管理中心申告佛山合信包装有限公司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你缴存在职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本管理中心受理申告后,于2024年11月14日向被申告人送达《告知函》。2024年11月25日被申告人提交《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2025年1月10日,你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主张“本人对基数、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及补缴时段无异议,确认上述应补缴金额,并承诺7天内缴交个人应缴部分”,但至今你仍未补缴个人应缴部分住房公积金。2025年3月3日向你发出《通知书》,因通过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函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7天内缴存个人应补缴的部分5165元,并将把缴交凭据交回给本管理中心。逾期不补缴属个人应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本管理中心将停止因你申告而启动的行政执法。

  特此告知。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9月17日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兴达路9号澳盈商务中心1座101号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水管理部;联系电话:12329、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