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逾期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管理,我局委托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市高企协会”)协助开展逾期尚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组织验收和终止核查工作。请各区予以配合,督促合同到期尚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尽快办理验收申请手续,确保按期完成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本次验收主要对逾期尚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开展验收工作,请各区科技部门负责通知项目清单(见附件1)的相关企业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进行验收申报。

二、项目验收形式

验收结题项目的类型分为:会议验收、材料验收。

(一)会议验收项目是指资助额度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项目;

(二)材料验收项目是指资助额度5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

三、项目验收流程

(一)提出验收申请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项目合同的约定,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省业务平台”)上,在线填写项目验收申请书,按“验收材料要求”上传相关附件并提交。

(二)验收申请初审

验收申请需在省业务平台上经单位管理员、所在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科技局和省科技厅逐级审核。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验收意见出现“请组织验收”等相关字眼,项目承担单位即可打印纸质验收申请书。

(三)纸质材料审核

验收意见出现验收组织单位为“佛山市科学技术局”,验收形式为会议验收的单位,请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五份);验收形式为材料验收的单位,请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三份)至市高企协会,由市高企协会统筹安排时间验收。市高企协会审核通过后,组织专家验收。

(四)组织专家验收

市高企协会组织专家审核验收材料、进行验收评价,并根据项目验收标准提出验收意见。

(五)验收后续工作

验收流程结束后,项目承担单位需在省业务平台填写、完善验收书,并上传专家验收意见。

四、验收材料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在申请验收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项目验收结题申请书;

(二)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三)审计报告或经费决算表,财政经费拨款50万元以下的由项目承担单位财政部门出具经费决算表。财政经费拨款50万元(含)至100万的可由项目承担单位内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无内审机构的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

(四)相关成果及证明材料,其中包括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

(五)恪守诚信承诺书。

项目承担单位不得把项目任务之外的成果纳入验收申请材料。

五、验收标准和结论

验收结题的结论分为通过、不通过、结题三类。

(一)能按期保质完成项目任务书确定的目标和任务,验收结论为通过。

(二)因非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未完成项目任务书确定主要的目标和任务,验收结论为不通过。提供的验收材料、数据存在弄虚作假或未按相关要求报批重大调整事项,按不通过验收处理。

(三)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未完成项目任务书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且财政经费使用合规,验收结论为结题。

六、受理时间

各区科技部门负责通知项目清单的相关企业并对企业提交的材料及时进行审核,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电子验收材料的截止时间是2022年9月23日,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的时间是2022年10月13日前。纸质材料提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西路1号外贸大厦三楼。

七、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廖家荣 82229485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陈锡明 82340852

南海区科学技术局:邓荫恒 86315036

顺德区科学技术局:沈俊雍 22830326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何家策 87755936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监督评价科:陈觉敏 83355950

投诉电话:83380510,邮箱:jdpjk@fskjj.foshan.gov.cn。


附件:1.省科技计划逾期未验收项目清单

2.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财务验收审计报告(格式)

3.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财务验收经费决算表(格式)

4.恪守诚信承诺书模板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