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入围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进行综合评价的通知》(商办电函〔2021〕21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对2020年入围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及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评价及示范创建活动依据《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试行)》(附件1)开展,请已被初步遴选为2020年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有意申报认定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单位,严格依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遴选(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附件2)相关要求和说明,认真梳理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并按要求准确填报《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表》(附件3)和《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附件4)。相关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应加盖公章,胶装成册(含目录及页码),一式四份。
二、请各申报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综合评价及示范创建工作,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按时按质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综合评价及申报工作。请申报单位务必于2021年7月20日(星期二)前与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对接申报工作(联系人:吴思琳,电话:22830335)。
特此通知。
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