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快递企业: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府〔2022〕5号)、《佛山邮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城市配送中心建设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佛邮管〔2022〕20号,见附件1)要求,为做好2022年佛山市城市配送中心建设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专项扶持资金的扶持对象为邮政、快递企业,主要用于支持企业新建或对现有配送中心进行技术改造,鼓励应用智能分拣设备,提升生产作业自动化、机械化、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符合以下条件的配送中心:
(一)依法在佛山市进行登记注册并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快递业务的分支机构名录》的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分公司);
(二)依法购买邮件、快件自动化或机械化分拣设备,并合法拥有该设备的所有权;
(三)申报单位与购买设备单位名称一致;
(四)经营状况良好,有独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五)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营场所符合《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的要求;
(六)配送中心主要是对佛山市内收寄和投递的邮件、快件进行分拣处理,并且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
(七)使用自动化或机械化分拣设备进行分拣作业,分拣作业过程中使用符合标准的可循环中转袋(箱),日均处理邮件、快件量50000件以上;
(八)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未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扶持标准
2022年佛山市扶持建设城市配送中心8个,安排扶持资金320万元(列入2023年财政预算)由市政府和配送中心所在地的区政府按市25%,区75%的比例分别负担,对符合申报条件并经市政府审批纳入扶持范围的配送中心每个给予一次性40万元扶持补贴,扶持资金按规定提取1%的工作经费后于2023年对扶持企业进行兑付。
三、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需通过佛山市政府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佛山扶持通”)进行网上申报,提交以下材料:
(一)须通过“佛山扶持通”提交的材料:
1.《佛山市城市配送中心建设扶持资金申报表》电子版;
2.《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快递业务的分支机构名录》《营业执照》扫描件;
3.税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完税证明扫描件;
4.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用记录报告或者第三方评级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
5.本办法第九条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购买自动化或机械化分拣设备的发票、《购买合同》扫描件。
(二)初审通过后须提交的书面材料:
1.《佛山市城市配送中心建设扶持资金申报表》;
2.企业承诺书原件。
3.须提交和核验的书面材料: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快递业务的分支机构名录》、《营业执照》、购买自动化或机械化分拣设备的发票原件(由申报企业按照市邮政管理局规定的时间,以现场方式提交,在核验原件无误后现场退还企业)。
上述资料,一式两份盖章。
(三)网上系统申报
由申请企业登录佛山扶持通申报(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通过关键字搜索“佛山市城市配送中心建设扶持资金”。系统操作如有疑问可联系“佛山扶持通”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757-83282211);
四、申请时间与受理地点
本次扶持项目申请时间为2022年7月10日至25日,逾期不予受理,同时网上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申请人在佛山扶持通将申报材料填妥,将申请材料按要求自行排版、打印装订,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7月25日前提交到佛山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平远南街4号新发通信大楼8楼)。
附件:1.佛山邮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城市配送中心建设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佛山市城市配送中心建设扶持资金申报表
3.承诺书
佛山市邮政管理局
2022年7月6日
(联系人:邓志文,联系电话:8123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