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入库储备的补充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便函﹝2019﹞307号),现对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单位在8月27日前将有关材料上传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

(二)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在佛山扶持通上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审核结果通知项目申报单位。

(三)项目通过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网上审核后,项目申报单位应通过佛山扶持通打印纸质版材料,报送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要求在相关表格、封面加盖企业公章。

(四)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需在8月29日前将各专题项目汇总行文上报,同时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其它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保证上报材料真实可靠,保证近5年来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虚假、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和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对企业及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格的符合性负责,对审查过程和推荐结果负责。

(三)省、市有关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要做好存档备查和迎检准备。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1日

(联系人:钟彬,电话:83322272,邮箱:idk@fse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