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24年2月10日至2月17日为春节假期,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就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春节放假期间全市各业务大厅以及网上办事大厅、“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渠道全部暂停提供相关业务服务。

  二、春节放假期间正常进行公积金贷款扣款业务,请借款人保证还款账户内余额充足,避免扣款失败产生逾期。

  三、春节放假期间正常进行委托扣缴业务,请各缴存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留存足够资金,以便扣缴。

  四、2月18日(星期日)正常对外办公和受理业务。

  请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提前做好时间安排,不便之处,敬请谅解。恭祝全体缴存职工春节愉快!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