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查了解佛山市利泰和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涉嫌在登记注册时提交虚假资料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的规定,请谢锦华(身份证号码:420***********8567)、刘栋梁(身份证号码:432***********0259)、韦萃(身份证号码:452***********0183)、林火兴(身份证号码:441***********052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7号802室接受询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8日
(联系人:王子龙、付冬,联系电话:0757-82789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