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动“亮码可办”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中心已完成自2023年11月至2024年7月的“亮码可办”功能试运行阶段,期间业务运行平稳。现定于2024年8月1日正式全面启动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的“亮码可办”业务,以进一步简化流程,提升服务效率与便捷性,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办事体验。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获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以下简称“电子码”),代替原有三项纸质证明《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通过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或到受委托银行进行“亮码”,即可办理相关业务,详细操作请查看《“亮码可办”相关业务操作指引》。
注意事项:
(一)电子码申请当天24时自动失效,电子码被查询后即失效。
(二)目前“亮码可办”可提供缴存职工在该账户下的缴存、提取、贷款基本信息以及近两年的汇缴明细。
特此通知。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