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扶持办法》)(顺府办发〔2023〕4号),现将2023年顺德区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第二批)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符合《扶持办法》的以下企业:

(一)完成股份制改造,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的企业;

(二)成功在境内资本市场实现上市或挂牌的企业;

(三)先进制造业上市企业并购国内外非关联科技型企业。

二、奖励标准

(一)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按如下标准给予资金扶持:

1.向广东证监局报送辅导备案申请材料并成功受理,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

2.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递交挂牌申请材料并成功受理,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

(二)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成功在境内资本市场实现上市或挂牌,按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给予扶持:

1.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

2.在新三板挂牌,给予最高50万元扶持。

(三)对我区先进制造业上市企业并购国内外非关联科技型企业,交易金融在1亿元(含本数)以上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

(二)申报资料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按照《2023年顺德区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扶持(第二批)申报办事指南》(详见附件1)准备相关材料。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经区科学技术局审核后,通过平台打印纸质材料一份至区科学技术局产业金融科进行审核。网上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下午17:00时,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17日下午17:00时。佛山扶持通平台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

(四)其他事项

请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发动、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进行申报。

 

附件:1.2023年顺德区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扶持(第二批)申报办事指南

2.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顺府办发〔2023〕4号)

 

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3日

(联系人:李红梅、黄宏苗,联系电话:22833751、22830373)


相关附件

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PDF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