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为全面优化我区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佛府办〔2021〕1号)、《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广东省数字政府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21〕36号)和《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的通知》(南府函〔2021〕24号)精神要求,为开办企业提供更便捷、更便利的服务模式,加快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充分释放社会创业创新潜力、激发企业活力,决定实施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制印章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自2021年9月1日起,在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新开办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可在企业成立时享受免费刻制印章服务(后续电子印章应用推广后,则享受电子印章免费制作服务)。

每户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首套印章,包括: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各1枚;印章材质为普通合成材料(俗称合成牛角材料)且不带芯片,印章规格和标准应符合公安机关的相关备案要求;印章刻制价格最高单价限价80元/枚,每套印章最高限价320元。如后续市级文件调整则按照市级文件规定执行。

二、印章刻制业务承接企业条件

申请参与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补助项目的刻章店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持有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二)在南海区内有固定经营场所。

(三)在佛山市范围内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三年内未被刻章行业主管部门因违法违规通报或行政处罚。

(四)具有优质印章质量和售后服务,使用的合成材料印章需具备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章材产品。

(五)刻章店经营状况正常,不能为停业或者结业状态。

(六)自愿配合政府部门提供服务并签订合作协议,服从南海区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工作有关刻章协议价格、送达方式、送达时间、数据报送、监督检查要求。

三、实施流程

(一)项目申请。首次申报由区市场监管局会公安分局统一公开发布项目申报公告,符合本通知第二点条件的刻章店可在申报公告的规定时间内,自愿申请参与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补助项目,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申请通过后由区市场监管局统一签订合作协议。首次申报后,如有新经营者符合本通知第二点条件的,可在下一季度提出项目参与申请,经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审核后签订合作协议,由区市场监管局向上级申报一并纳入“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以下简称“一网通办”平台)提供服务。

(二)开展服务。新开办企业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填报的资料经审核后,由“一网通办”平台按照新开办企业提交设立登记的行政服务中心的所属镇街,对签订合作协议纳入“一网通办”平台接单范围的对应镇街刻章店按照顺序循环派发刻章业务订单,自动将企业相关信息推送至刻章店。刻章店接收信息后,在3个小时内将刻制好的印章及《印章备案记录》送至新开办企业提交设立登记申请的行政服务中心“一窗领取”专窗,由专窗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随同营业执照等一并发放。如后续订单派发方式优化调整的,由区市场监管局另行通知。

(三)资金拨付。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补贴实行月度结算、实报实销制度。从每个月的首个工作日开始(节假日顺延),由刻章店在5天内通过已注册的账户登录佛山扶持通系统,根据佛山扶持通系统提示核对申领主体、补助金额、银行账户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提交申请。经佛山扶持通系统与“一网通办”平台对接核定上个月刻制印章数量后,审批通过的,服务经费款项将及时拨付至申请的刻章店账户。

四、组织实施

(一)经费保障和发放。免费刻制印章费用由区、镇(街道)财政按5:5比例承担,所需资金费用由区、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申报,区、镇(街道)财政部门负责做好经费保障工作。通过佛山扶持通系统“秒报秒批秒付”的形式,每月与已报名参与补助项目的刻章店结算,资金先由银行垫付。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银行垫付费用的相关资料,将区、镇(街道)承担费用先统一拨付给银行。区市场监管局将银行实际垫付费用情况,通知对应新开办企业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镇(街道)必须于每月15日前将各自承担费用划转到区市场监管局(账户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账号:44501001040045587,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分行)。(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财政局、公安分局、各镇街配合)

(二)落实服务要求。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签订合作协议的刻章店按照合作协议条款落实相关服务要求;公安分局负责对印章刻制业的依法行政审批,联系上级公章系统运维单位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监督印章网上备案,加强刻章行业监管。(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牵头)

(三)明确服务事项。统一组织具备印章刻制资质和相应条件的企业自主报名,并签订印章刻制服务合同,明确服务的种类、价格、质量、标准、交付时限和手续、费用结算等事项。(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

(四)统一窗口发放。做好系统无缝对接,推进相关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建设,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发放”。新开办企业申请印章免费刻制的,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申请,由行政服务中心“一窗领取”专窗发送,并做好相应的印章交接登记签领手续。后续结合工作开展实际,可适时采用更灵活、便捷的发放方式。(区政数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配合)

(五)规范运行管理。各合作刻章店应当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服务。刻章店收到推送信息后10分钟内作出承接或不承接选择,超时或作出不承接选择的,系统将业务订单重新派发至下一刻章店。刻章店服务超时1次的,进行中止协议提醒,超时达到3次,取消当年服务资格。(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公安分局配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服务是我区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推动营商环境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区政府统一部署要求,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狠抓措施落实,确保高效推进,如期实施。

(二)加强宣贯引导。各单位、各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要加大对免费刻章服务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各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着力提高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实施免费刻章服务举措后,牵涉印章刻制行业经营者的切身利益,因此,各单位尤其是公安部门要适时组织召开印章刻制行业会议,及时对实施免费刻章相关政策和操作流程进行公示、解析,指引刻章店积极参与,有效化解风险矛盾,排除改革推进阻力。

(三)加强部门协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联动,形成合力,及时协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改革措施在我区落地的服务保障,确保业务流程高效、软硬件支撑到位,部门衔接到位。

(四)加强后续监管。一是加强对刻章店的监管。各级公安机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刻章店按照公章标准要求完成刻制备案,确保刻章店遵守印章刻制备案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二是加强对专项补贴资金的监管。严禁各类单位和个人以虚假、冒领等手段骗取服务资金,对违反本通知规定以虚假、冒领等手段骗取服务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及违法犯罪问题的,移交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本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佛山市南海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实施操作流程


 

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

                            2021年8月20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南市监〔2021〕141号 关于开展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工作的通知.doc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