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延长《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佛政数〔2023〕14号

依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将《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佛政数〔2020〕22号)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8月13日。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佛山市轨道交通局

2023年8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