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商务法函〔2020〕5号),我厅委托佛山市商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要求,现对佛山市2023年底前经批准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纳入统计管理的57家企业进行年度核查(不含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14家企业),其中,46家企业报送年度核查材料,11家企业未按要求报送年度核查材料,现将核查情况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