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乐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从镇促进企业提质增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乐府发〔2021〕22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乐从镇促进企业提质增量发展扶持资金(股改上市部分)申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和事项
1.凡满足《乐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从镇促进企业提质增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乐府发〔2021〕22号)中第八条企业股改上市扶持政策且尚未进行申报的扶持对象,均可申报。
2.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2022年度乐从镇促进企业提质增量发展扶持资金(股改上市部分)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具体申报事项准备相关材料。
二、扶持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2日
三、审核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须经网上预审、纸质材料受理、审核、公示等程序审查。待以上审查通过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专项资金拨付至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选择办理事项,填报并提交申报资料电子版。在佛山扶持通平台成功填报后,通过平台打印纸质材料一份至乐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进行审核。网上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2日下午17:00时,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22日下午17:00时。
联系人:邓先生、陈小姐,联系电话:28330729、28331582;地址:乐从镇新马路A5号6楼607室。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度乐从镇促进企业提质增量发展扶持资金(股改上市部分)申报指南
2.乐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从镇促进企业提质增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乐府发〔2021〕22号)
乐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