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要求如下:
一、请各区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并指导申报单位(以下简称“申报主体”,申报主体须遗产所有权人)登录“广东省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ywtb-gzc/cms/index),查看对应申报通知,点击通知下方的“申报”后进入申报页面,规范填写申请书。申请书填毕后从系统导出并加盖企业章及所在辖区人民政府章,扫描重新上传系统;同时上传其他相关申报材料。
二、根据《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工业遗产管理办法〉的通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局将同步开展佛山市首批工业遗产申报工作,请各区组织发动第五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同时,引导申报企业同步填写《佛山市工业遗产申报书》(附件2),并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一并加盖企业公章和辖区人民政府章。
三、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管理办法》制定印发前被认定为省级工业遗产的,将自动认定为首批佛山市首批工业遗产,请禅城、顺德区经促局分别指导南风古灶、甘竹滩洪潮发电站填报《佛山市工业遗产申报书》(附件2),并加盖企业公章和辖区人民政府章。
四、请各区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发动,做好工业遗产情况的摸查工作,重点挖掘价值高、行业地位突出、影响力强、物项丰富厚重的工业遗产资源;同时,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审核,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核查,研究提出推荐意见,对拟推荐项目排序并填写《工业遗产推荐汇总表》(附件3),连同市级申报书(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1份)及推荐函于2025年8月15日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域发展与协作科。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23日
(联系人:黄允平,电话:83385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