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安全生产服务机构:

  我局拟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为我局开展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帮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机构应具有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安全评价资质,或者化工设计资质,或者自有6名以上一、二级安全评价师(社保和注册信息同时在本机构)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

  2.工作时间:2020年4-6月。

  3.工作内容:对全市约300家企业开展现场排查,辨识企业性质。对属于化工、医药行业的企业,评估企业安全生产现状,核对信息系统录入情况,评定企业风险等级,排查风险隐患,给出个性化的政府部门监管建议,编写排查报告。

  4.专家要求:每个机构应组建数个专家组,每个专家组人数为三人;专家专业(以国民教育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为准)要求至少一人为化工类专业,其余人员为化学、安全工程、机械、电气或自动化类专业;专家中至少一人为安全评价师,其余人员为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中级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危险物品或化工安全类)、或者上述要求专业的中高级职称人员;每个专家组组长由二级以上安全评价师担任。

  5.工作要求:每个专家组每天到现场排查企业的数量不能超过3家;参与人员应保守企业信息。

  6.报告要求:出具的排查报告应真实、准确、全面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不合格的报告要重新编写或者扣除相应费用。

  7.其他要求:自行解决交通、住宿和用餐问题。

  请有意参与的机构于4月22日前将详细的工作方案、公司和人员资质、公司简介、联系人等资料一并发到指定邮箱。我局将根据各机构的工作方案进行筛选,择优选择5-6家机构报价,综合评估后确定3-4家机构开展工作。

  附件:签收回执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20日        

  (联系人:刘晋,联系电话:0757-83992249,电子邮箱:fsajwh@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