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高新区高技术产业化创业团队项目落户南海园奖励办法》(南府办〔2022〕17号)(以下简称《南海园奖励办法》)文件精神,为加快落实该办法一期启动资金奖励,现集中开展2022年佛山高新区高技术产业化创业团队项目落户南海园奖励资金备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及条件
(一)备案对象为经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批立项并获得立项扶持资金的2022年佛山高新区高技术产业化创业团队。
(二)备案条件为佛山高新区高技术产业化创业团队项目承载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承载公司”)的商事登记地、税务登记地及项目主要实施地须位于南海园范围内。项目承载公司是接受本办法扶持奖励的主体。
二、备案流程
(一)系统填报。项目承载公司于2022年10月8日至2023年3月7日到佛山扶持通网站(https://fsfczj.foshan.gov.cn)登录系统,查找主管部门为“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海园管理局”有关本项目的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备案登记表、项目运行报告并上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1.佛山高新区高技术产业化创业团队立项管理合同、项目申请表(即申报书无附件部分)、项目立项通知、佛山高新区管委会银行拨款回单、一期自筹资金到位佐证材料;
2.项目承载公司的营业执照、股权结构(以项目承载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章程为准)、项目相关的发明专利及自主知识产权证书、风险投资机构投资协议(若有)、厂房(场地)租赁合同;
3.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劳动聘用合同以及其中全职创业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4.项目承载公司设备购买明细表及合同、发票;
5.项目运行报告要求补充的其他有关材料。
(二)线上审核。佛山高新区南海管理局对项目承载公司填报的信息及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申报材料的完整性、企业是否符合认定条件等。
(三)提交纸质材料。通过初步审查后,项目承载公司将申报材料按照第(一)点中备案登记表、项目运行报告(含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1-4的顺序,于2023年3月14日17:00点前,递交纸质材料至佛山高新区南海管理局并将备案登记表Word版、项目运行报告Word版及所有材料电子版合并成一个PDF文本发送至邮箱646826202@qq.com。纸质材料提交要求为:内容清晰,双面打印,整本胶装,封面加盖企业公章,整本材料加盖骑缝章,一式两份。
三、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316625;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万锦路2号,佛山高新区管委会C座310室。
(二)有关要求
根据《南海园奖励办法》的要求,所有落户南海园的2022年佛山高新区高技术产业化创业团队项目应在本次备案登记时间内集中完成,逾期不办理备案登记视同自动放弃。
附件:佛山高新区高技术产业化创业团队项目落户南海园奖励办法(南府办〔2022〕17号)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海园管理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