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南海区经济促进局,高明、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 2020 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发展用途)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2019〕1526 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做好项目入库摸查
各区局要充分认识项目入库工作的重要性,组织本地区项目库的申报,从源头抓实项目储备工作。请各区先对符合本通知要求的项目进行摸查统计,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前根据项目摸查情况填写项目入库储备摸查情况汇总表(附件 1)报我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二、项目申报、入库
项目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根据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报告及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 门。各区局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于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奖励项目,审核无误后可直接入库;对于其他直接补助项目,进行审核后,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前将项目入库储备汇总表(附件 2)及入库储备项目申请报告(一式五份,并提供电子版)报我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三、项目资金分配及监督管理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各地市项目情况,结合专项资金年度预算额度及以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进行资金切块分配。各区局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并做好项目后续跟踪、监督 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工作。
附件:
1.2020 年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项目(绿色发展用途)入库储备摸查情况汇总表(佛山市)
2.2020 年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项目(绿色发展用途)入库储备汇总表(佛山市)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 年 7 月 8 日
(联系人:何璧君,联系电话:83997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