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的评审工作,我局拟对2019年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评审服务工作实施采购,有关采购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有佛山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评审、监理及验收服务机构资格;

   (二)供应商是市级或以上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三)供应商应具有科技项目评审的相关经验。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工作依据: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资助办法的通知》(见附件2)和《2019年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指南》(见附件3)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报价要求:预算报价方式为以人民币为报价货币,最高报价不超过160万。报价中必须包括专家咨询费、会务费、管理费、组织评审费、税费和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预算报价仅作为选定评审服务供应商的参考内容之一,价格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并根据实际工作进度分期支付。

   (三)工作内容:

   根据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的组织和评审工作要求,设计科学合理的评估框架、程序和指标体系,对申报的团队项目依次进行形式审查、初审以及复审等评审环节,制定评审整体工作方案。

   1.形式审查:由审查人员核实有效申报团队(共256个)所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完整性,确定团队是否符合基本申报条件;

   2.初审:初审前,邀请专家根据团队研究方向对形式审查通过的团队进行分组。初审采用专家“背靠背”独立评审方式进行,评审专家在集中的时间、地点利用电脑各自独立审阅申报书电子版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指标对项目做出定量、定性评价。预估将分成9-10个专家组进行初审,每个小组各5名专家,根据初审结果进入复审的团队数量不少于60个;

   3.复审:采用现场答辩方式进行,组织由技术专家、投资专家、管理专家和财务专家组成专家组并在集中的时间、地点对团队进行提问,团队现场答疑,专家进行讨论、打分,现场评审全程录像。预估将分成6个专家组,每个专家组各9名专家,且每组省外专家不少于2人;

   4.整理评审结果、撰写并提交评审报告等。

   (四)相关要求:

   1.评审专家需从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平台专家库及佛山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同时,评审专家不得来自项目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且对项目不存在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系;

   2.评审工作方案中应包括评审工作各环节(如形式审查、初审、复审等)的工作要点、工作程序、专家组成、项目分组、进度安排等内容。

   3.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服务机构资质证明、工作人员资质证明等)。

   三、其他补充说明

   (一)请各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把通知回执(见附件1)以电子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市科技局电子邮箱。

   (二)请有意向参加评审服务采购的单位按要求分别制定项目评审工作方案和预算报价,并于7月4日下午5:00前提交到市科技局专家服务与智力引进科。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专家服务与智力引进科:梁伟豪,0757-83036137

   电子邮箱:396467313@qq.com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1楼1101室

   五、投诉与监督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综合派驻)

   电话:83993576

   投诉邮箱:huanghaiying@fszfw.gov.cn

附件:1.通知回执

2.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资助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29号)

3.2019年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指南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