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推动佛山市研发机构建设,提升对研发机构建设过程的管理和服务能力,我局拟对2023年省、市级研发机构相关工作进行服务采购,有关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

2023年省、市级研发机构相关工作包括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形式审查、评审推荐以及评价管理等工作,我局拟委托1家专业机构承接上述工作。

二、服务机构资格条件

(一)服务机构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

(二)服务机构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无失信黑名单信用记录)。

(三)服务机构应具备必要的工作基础、工作经验和工作保障。

(四)服务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项目评审公正性的情况。

三、工作说明

(一)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作

1.根据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评审和评估工作要求,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预计今年新认定申报数量约250项、动态评估数量约200项),形成形式审查记录。

2.制订市工程中心评审和动态评估整体工作方案,设计科学合理的评审指标体系和评估框架。

3.根据评审工作内容、专业领域等要求,将市工程中心申报项目进行科学分组,每组项目安排至少3位专家进行独立评审。

4.整理汇总专家评审意见,形成评审报告。

5.根据本次市工程中心提交的申报和评估资料,汇总统计市工程中心建设的有关数据,包括产值、营销额、研发人员、研发经费、研发设备以及知识产权等信息。

(二)其他省、市级研发机构建设过程服务工作

1.根据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要求,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预计今年新认定申报数量约200项),形成形式审查记录。

2.根据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评估工作要求,对评估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动态评估数量以省科技厅发布的通知为准),形成形式审查记录。

3.根据省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工作要求,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预计今年新认定申报数量约10项),并按申报项目的领域方向邀请3-5位专家集中论证,形成审查记录和推荐名单。

4.协助开展相关省、市级研发机构申报认定和评估的宣传培训、调研等专项过程工作服务。

以上工作依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的管理办法、当年发布的申报通知和指南等有关文件。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2023年6月21日前把报名回执(见附件)以盖章版的PDF发送到市科技局基础研究与平台科电子邮箱。

(二)请有意向参加遴选的单位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中应包括评审(推荐、评价、形式审查)各环节的工作要点、工作程序、评价指标、专家遴选、项目分组、进度安排以及预算报价等内容,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服务机构资质证明、工作团队资质证明、相关工作经验等),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各一式一份,于2023年6月26日下午5:00前提交到市科技局基础研究与平台科。

(三)报价要求:预算报价不高于人民币13万元,报价中包含但不限于专家咨询费、会务费、管理费、组织评审费、税费、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预算报价仅作为选定评审服务供应商的参考之一,最终以合同签订价格为准。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基础研究与平台科,联系人:潘小姐,电话:0757-83997298,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0楼1001室,kjjpanqw@fskjj.foshan.gov.cn。

五、监督与投诉

投诉电话:83395761,邮箱:kjjmamn@fskjj.foshan.gov.cn。


附件:报名回执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