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为持续推动推动企业做大做强,筑牢企业上市基础,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我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有关单位或机构协助开展企业投融资对接活动,现邀请有关供应商前来参与,具体如下:
一、 供应商
1.供应商须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服务时间
2023年11月至2024年10月。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120,000元(含)以下。
(三)服务内容
针对上市公司、上市后备企业在各区举办不少于12场投融资对接活动,每场邀请的企业、金融机构负责人不少于50名,场均费用1万元。其中预算包含活动筹备及邀请企业等会务策划安排(含活动场地、物料、差旅费用等),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我局追加相关预算经费。项目验收时需提供活动签到表、照片及相关宣传报道审核。
三、报价须知
(一)报价书构成
1.报价一览表。
2.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策划内容、服务场次、投入团队情况及投入人员数量,方案要求表述清晰、简要、可行性强。
3.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文件。
4.提供过往业绩或相关承接案例文件并加盖公章。
(二)报价时效
1.报价方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报价有效期不得少于60日。
(三)报价书递交
1.报价文件必须在竞价邀请函时间内,用信封密封后加盖骑缝公章(必须使用A4纸装订,可扫描版本)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概不接受。
2.无论竞价结果如何,报价方自行承担参加本次竞价的全部费用。
3.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在2023年10月31日下午16:30前向我局书面送达响应文件。
联系人:韩先生,联系电话:8338 2813,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1号主楼703室。
四、其他说明
(一)我局在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后,对供应商资质及服务承诺等进行查验,在经费预算范围内按本单位采购程序确定供应商。
(二)采购结果在佛山市金融工作局政务网站公布。
佛山市金融工作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