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银保监发〔2022〕22号,下称暂行办法)及省地方金融就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融资租赁行业过渡期结束名单确认工作的通知》(粤金监函〔2023〕102号)对融资租赁行业过渡期结束名单确认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会同各区金融局(办)开展了全市融资租赁公司行业过渡期结束名单确认工作。现将存在以下情况的7家融资租赁公司公示纳入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企业名单:
(一)资本实缴为0的;
(二)无存续业务的;
(三)开展禁止性业务的;
(四)经营情况涉及《暂行办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条的;
(五)在注册地所在市(合作区)无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的;
(六)存在恶性涉访涉诉案件或涉访涉诉持续不配合整改的。
特此公告。
佛山市金融工作局
2023年6月6日
(联系人:葛胜伟,联系电话:8338 1249)
附件
第二批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