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融资租赁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43号)的有关要求,佛山市金融工作局组织了融资租赁业扶持资金的申报工作(申报适用期为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并对相关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对审核通过的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佛山市金融工作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融资租赁业扶持资金审核通过企业汇总表

佛山市金融工作局

 2023年11月21日

(联系人:葛胜伟,电话:83381249,电子邮箱:jr_gesw@foshan.gov.cn)

  附件:融资租赁业扶持资金审核通过企业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符合扶持
办法条款

应发扶持资金
(元)

1

广东中汇泰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第五条

888,385.85

2

广东佳全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第五条

2,682,792.33

3

广东信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第五条

3,944,880.00

4

广东宏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第五条

388,163.26

5

广东日昌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第五条

1,160,443.58

6

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第五条

1,704,410.10

7

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705,128.62

8

佛山市三水区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第五条

116,138.00

9

广东绿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第六条

 126,356.90

10

广东宏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第六条

 500.00

11

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第六条

 57,155.00

12

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50,027.15

13

广东东恒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第六条

 82,020.40

14

广东信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第六条

 2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