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顺府办发〔2020〕11 号)文件精神,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现开展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情况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2019 年(2020 年预计)销售收入2000万元至2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扶持政策
通过融资手段开展科研、生产经营或购置经认定的现代主题园区内厂房的,给予以下扶持:
1.发行债券融资的按融资额给予最高 4%补贴;
2.银行贷款融资的按实际支付利息给予最高 50%补贴。
每家企业每年获得上述补贴合共不超过 20 万元。
三、备案要求
(一)有关企业按照附件《顺德区科技型企业融资情况备案表》要求填报,于9月11日报送至镇(街道)经发办。
1.发债融资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股权结构证明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注册通知书/无异议函/预审函/核准批复等,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发行结果公告,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募集资金流水,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6)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企业贴息材料
(1)股份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项目贷款利息支付汇总表、项目贷款偿还及利息支付明细表,原件1份;
(4)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资金拨付凭证、经贷款行盖章确认的归还利息清单、还清贷款的须提供经贷款行盖章确认的还款凭证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二)各镇(街道)经发办汇总、初审后,并于9月16日前报送至区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大良街道近良路名汇大厦 6 层)。
附件:
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