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发办,各相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高新 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方案(2020—2022 年)>的通知》(顺府 办发〔2020〕14 号)文件精神,为降低企业创新成本,现开展 2021 年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报告费用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1 年申报高企认定并通过广东省科技厅受理,但最终未通 过认定的区内企业。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 6 月 13 日 17:00 时(逾期未进行申报,将 影响企业享受本级政策补助)。 

三、补助标准 对 2021 年申报高企认定并通过广东省科技厅受理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等专项审计报告费用的 30% 进行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 5 万元(当年度已享受认定补助的 不重复享受)。 

四、申报方式 

1.注册。企业单位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进行新用户注册(已注册用 户无需重复注册); 

2.在线填报。用户登录后进入“2021 年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专 项审计报告费用补助申报”专项(可通过主页搜索关键字定位), 在线填写申报资料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确认无误后提交; 

3.纸质材料报送。企业申报材料经第三方机构最终审核通过 后,按照意见内容一式一份报送申报书及相关附件(均需在扶持 通系统下载打印)。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企业申请兑付需要提交的证明资料: 

1.2021 年度企业专项审计费用情况登记表(即在扶持通填报 的登记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2021 年广东省科技厅受理高企认定申报截图; 

4.企业和审计事务所专项审计报告业务往来证明材料: 

(1)2018 年-2020 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2020 年高新 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以及 2018 年-2020 年财务审计报告的双方合作协议(需要有明确的审计费用情况); 

(2)上述审计报告的扫描原件; 

(3)发票及银行支付凭证。 

(二)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事务所的资质要求 1.事务所专项审计资质需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指引》中规定的要求: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 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 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 20%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 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4)已在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协会备案。(省注协或税协网 站可查)。 

2.审计事务所需出具专项审计资质说明,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务所执业证书、员工个税或社保证明、 会计师资格登记证、省注协或税协管理系统截图等。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协议、发票和银行支付凭证的金额需尽量保持一致; 

2.企业或审计事务所有变更名称的,需提供在工商部门登记 变更的证明材料;

3.企业和审计事务所上传的所有资料(含复印件)需加盖单 位公章。 

六、联系方式 区科学技术局联系人:卢浩贤 22830337、黄志斌 22830363 


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 

2022 5 23